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(暂行)的通知
索 引 号
550232674/2023-00825
分 类
劳动就业
发布机构
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
发布日期
2023-03-20
名 称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(暂行)的通知
文 号
苏人社发〔2023〕21号
关 键 词
内容摘要
时 效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(暂行)的通知
各设区市、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医疗保障局、税务局,苏州工业园区、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,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江苏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》(苏政办发〔2022〕86号)精神,规范和统一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工作,现将《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(暂行)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
![]()
江苏省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(暂行).pdf
江苏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
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
2023年3月20日